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

[轉貼] 不要不在乎

還記得我們交往第一年的聖誕節嗎?我送了你一盆聖誕紅,而你剛從翻譯館回來,兩手空空,為自己辯護說道:『送什麼聖誕禮物嘛!送妳一個吻不是比較夠誠意?』
我啼笑皆非地,接受了你那年最具誠意的聖誕禮物。感謝你。那是我的初吻。

還記得我們交往的第二年聖誕節嗎?我寄了一打玫瑰到你台北的事務所,而你,仍是沒有實質回應,卻在電話裡說:『寄什麼聖誕禮物嘛!唱首情歌給妳聽,不是更有誠意?』。
我無言聽著你幽幽的嗓裡,傳出暖流。

還記得我們交往的第三年聖誕節嗎?我託人帶了一串金色的鈴鐺,送到你的政策工作室,而你,託了親信,帶回為自己辯護的口信,告訴我:『送什麼聖誕禮物嘛!告訴你我還在想你,不是更有誠意嗎?』我慵懶地,回給你的親信一個安慰的微笑。但..自忖著..兩年沒見了。你,真的還會想起我嗎?台北眾生云云,美女如過江之鯽,我真的還在你心中佔有一席之地?

還記得我們『堪稱』交往的第四年聖誕節嗎?我偷偷在你的辦公室窗外,遙望你為自己的政治前途打拼。西裝比挺的你,已經不是四年前穿著格子襯衫在翻譯館打工的小伙子。
我在寒風裡,看著你的轉變,欣慰得流下眼淚。不自覺地,我竟站了兩小時..。
我不期待你會想起我,更不期待你的聖誕禮物。

我不該去打擾你,或許你早已有了對象..或許你早已忘了我。你的電話換了、住址換了。
我只能依循著報章雜誌瑣碎的不起眼的對你的消息,找到你辦公的地方。

我相信未來有一天,你會成為政壇的敏感人物、中流砥柱,你一直有著明日之星的架勢,椎入囊中的氣魄。
打從第一年聖誕節,知道你對政治的抱負,我就告訴自己,我是只能在乎曾經擁有了。

只是,想告訴你,我真的,還愛著你。

還記得前幾天,是第六年的聖誕節了。我透過你台中的家人,轉告你:『我要送你一件聖誕禮物。』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我不期待你會有所回應,但,聖誕節的那天,你竟興沖沖地回給我一通電話,相邀到六年前聖誕節我們約會的那間咖啡店。你神秘地笑,淘氣得像六年前那位稜角銳利的男孩
你告訴我:『我也要送妳一件聖誕禮物!』
你掏出一口信封..我打開..那是一張『結婚證書』..
你含笑地告訴我:『對不起!我總是太忙!不過,我沒有一天不想妳 !我常想聯絡妳..但怕妳對我不諒解。......妳..願意嫁給我嗎?』

就像第四年的聖誕節一樣,我哭了,落淚沾濕了結婚證書的『結婚』兩字。
你摸了摸我的肩膀..笑著問:『妳不是也有聖誕禮物要送我嗎?』
是的!我也有件禮物要送你。我也掏出了一口信封..交給你..。
你打開它..也同樣地..哭了..落淚沾濕了『喜帖』兩個字..


可以不看世上所有的風景,就是不能不多看妳一眼
可以戒除所有的壞習慣,就是不能停止想妳的習慣
只要有妳在身旁 即使一秒也好
我會讓妳看見 我所期盼的那份永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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